本系誠徵專任教師或專案助理教授一名

一、申請資格:
1.具國內外體育與運動科學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及EMI授課能力者。
二、應聘教師之義務為教學、研究、輔導與服務,並應協助或兼任校、院或系所內之行政工作。
三、繳交資料:
1.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及助理教授級以上證書影本(初任教師者僅需檢附博士學位證書影本)。
2.博士學歷成績單影本。【持國外學歷者,畢業證書、成績單或修業證明須經駐外單位驗證】
3.EMI授課能力證明書。
4.履歷表。
5.新聘教師條件:新聘「專任教師」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:(a)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(b)最近三年發表二篇SCI、SSCI、TSSCI、EI、A&HCI、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(原THCI Core)等級之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。(c)最近三年至少主持二個科技部(原國科會)研究計畫。前述期刊論文及科技部(原國科會)研究計畫,得相互折抵。(d)具備EMI授課能力。
6.可教授科目(具運動科技、統計專長)尤佳 
7.二封推薦函【詳見註2說明】。
8.其他相關佐證資料
三、經本系教評會初審通過後,應徵者須親自至本系面試,在國外者可視訊面試,日期另訂之。
四、起聘時間及職級:自民國112年2月或112年8月起聘(配合本校三級三審作業流程而定),依「本校教師評審辦法」或規定辦理等級聘任。
五、申請截止日期:民國111年10月7日(國內以郵戳為憑,國外以電子檔傳遞,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,另毋需至本校徵才系統填寫)。
六、聯絡方式:EMI徵才公告-中文原稿2.0
1.郵寄地址:10610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,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與運動科學系,林靜萍主任收。
2.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體育與運動科學系專任教師」。
3.聯絡人:黃小姐,E-mail: 61030011a@gapps.ntnu.edu.tw。
4.聯絡電話:(02)7749-3194。

註1:上述資料若初審不通過,本系將個別通知並寄回應徵資料。
註2:前述所提之二封推薦函,請由2位推薦人直接寄予林靜萍系主任。
註3:本系誠徵專案助理教授或專任教師,若二者皆有意願應徵者,請在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專任教師及專案助理教授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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