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09年第一學期度呂聯宗先生還願助學基金】

  1. 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1月5日(星期二)下午17時止。
  2. 請將各項應繳交文件電子檔彙整至光碟中,連同紙本資料逕送體育學系辦公室林千洳助理處(午休時間12:00-13:30不受理),逾期恕不接受申請。
  3. 審查資料請勿用線圈裝、膠裝等特殊裝訂。
  4. 詳細內容與申請表請參閱「呂聯宗先生還願助學基金」設置要點,相關申請表件請自行下載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