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獎學金公告】111-1五育獎學金

(1) 申請項目:

德育獎: 有品格教育形塑、道德價值澄清與校園風氣建構之具體表現,熱心服務、關懷社會者。

智育獎: 有獲取專業知識之具體表現,或參與學術、技能競賽,表現優異者。

體育獎: 有強健體魄、增進體能與促進身心健康、養成良好運動習慣之具體表現,或參加體育競賽表現優異者。

群育獎: 有落實團體合作、促進人我關係與發揮群策群力之具體表現,具領導才能,發揮互助精神,友愛同儕者。

美育獎: 有提高美感認知與對藝術文化之了解,展現人文、藝術、音樂才華之具體表現,或參加藝文、音樂競賽,表現優異者。

[優良事蹟]:申請五育獎學金需要提供前一學期具體優良事蹟,並非本學期或先於前一學期之優良事蹟。備註:上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期間為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,請提供此期間內的優良事蹟。今年1月31日之前或今年8月1日之後因非屬上學期期間而不得採計優良事蹟

(2) 收件期間:即日起至111年10月19日(三)下午17:30前,逾時不候,亦不接受補件。

備註:學務系統申請日期會持續開放至10月31日,但本系設定的獎學金申請交件截止日較早,是為了預留時間籌辦獎助學金會議(學務處要求系所必須有審核過程)。雖超過10/19同學仍可在學務系統中送件,但本系並不收件,請各位同學留意。

(3) 獲獎名額:二年級10名;三年級10名;四年級10名。

注意事項:

每年級分配名額僅得於同年級流用:例如二年級名額為10名,這10個名額只能頒發給二年級,不得頒發給其他年級。

每名學生得重複申請不同獎項:每位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5個獎項(至多申請5項),申請學生也有獲得全部5個獎項的可能(此為學務處的規定)。但原則上本系為了盡可能讓更多同學獲獎,將以每人獲得1個獎項為原則,若申請名額少於或等於獲獎名額時,本系再考慮讓學生獲得超過1個獎項。例如:若某年級有10位同學申請,每位同學皆申請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共5個獎項,則該年級總申請名額為50名,但若獲獎名額僅10名,將以每人獲得1個獎為原則。若僅5位同學申請,每位同學皆申請「德、智」2個獎項,則總申請名額為10名,若獲獎名額也為10名,則每人皆有機會獲得2個獎項(備註:名額足夠時,本系仍會視學生實際表現決定是否頒發超過1個獎項)。

不限制五育各類別的頒發數量:例如二年級10個名額中,並不代表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各獎項只能頒發2名,組成5個獎項共10名。也可以頒發5名群育獎但完全沒有頒發體育獎,只要頒發名額加總為10名以內即可。因此同學可以依照自己的長處在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之中選擇適當的類別提出申請,不必擔心某類別獎項有個別的名額限制。

(4) 獲獎金額:每名獲獎學生發給獎狀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2,500元整

(5) 申請方式:請逕自至學務處「新版獎學金系統」辦理獎學金申請事宜 (系統位置:本校校務行政系統\學務相關系統\獎學金系統學生端)並上傳申請表,新版獎學金系統操作方法請參閱:「新版獎學金系統學生端操作手冊」,如對於「新版獎學金系統」尚有操作上的疑慮,請聯繫學務處生輔組李崇暐先生(02)7749–1064 (e-mail: lcw0214@ntnu.edu.tw)。

(6)系統須上傳具體事蹟檔案,請填妥系上的申請表,於申請表下一頁貼上有利審查之相關證明及詳述具體事蹟後再上傳,並請合併在單一WORD檔或ODT檔案或PDF檔內。

五育獎學金要點

五育獎學金-申請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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